阴盛之极,其气必伤,是阴之盛也。上者自尺部上于寸口,阳生于阴也;下者自寸口下于尺部,阴生于阳也;来者自骨肉之分而出于皮肤之际,气之升也;去者自皮肤之际而还于骨肉之分,气之降也。
人身精气,全是如此,故气聚则精盈,精盈则气盛,精气充而形自强矣。其支者自前跗上斜外上行,结于外辅骨阳陵泉之分,与少阳相合。
KT,鸠尾骨也。核核然,火不得散而结聚为形也。
五脏坚固,血脉调和,肌肉解利,皮肤致密,营卫之行,不失其常,呼吸微徐,气以度行,六腑化谷,津液布扬,各如其常,故能长久。若声不喑,舌可转,则虽逆于经,未甚于脏,乃为可治,而一月当起。
一曰曲池以上为肘。维厥者,四维厥逆也,以四肢为诸阳之本,而血衰气滞也。